天津市雏鹰企业认定奖励及申报标准介绍,补贴5万
天津市雏鹰企业认定奖励,市科技局对连续12个月内年日均贷款余额不低于50万元的雏鹰企业,给予一次性市财政资金5万元奖励。需要天津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时间8年以内(但不含申报评价当年注册的企业,按截至上一年的12月31日计算)等。以下是华夏泰科(专业政策咨询、政策补贴申报)小编带来的天津市雏鹰企业认定奖励及申报条件,希望有所帮助。
(一)天津市雏鹰企业认定奖励
市科技局对连续12个月内年日均贷款余额不低于50万元的雏鹰企业,给予一次性市财政资金5万元奖励。
(二)天津市雏鹰企业申报标准
1.天津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时间8年以内(但不含申报评价当年注册的企业,按截至上一年的12月31日计算);
2.企业在申报当年及上一年未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企业上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万元;
4.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达到以下任一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1项(含)以上I类知识产权或2项(含)以上II类知识产权;
(2)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软件企业证书和软件产品证书;
(3)企业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优秀奖(含)以上名次,或获得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三等奖(含)以上名次,且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1项(含)以上知识产权;
(4)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或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5)企业获得过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
(6)企业拥有经认定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研发机构;
(7)企业参加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
(8)企业曾单笔获得一家投资机构的创业投资(以下简称单笔单家创业投资)100万元(含)以上;
(9)企业获得过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立项。
(三)天津市雏鹰企业认定评价指标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等以企业纳税数据为准。
2.企业职工总数为企业在职人员总数,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作为判定依据。
3.平均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强度指企业参与申报评价当年之前的若干年度研发经费之和占同期营业收入之和的百分比。
4.企业研发经费是指企业研发活动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具体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等部门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相关政策进行归集。
5.知识产权采用分类评价,其中: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按I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按II类评价。国家级水产新品种、Ⅲ类医疗器械注册、批准有效药物临床试验参照I类知识产权评价。
天津市雏鹰企业认定奖励及申报标准介绍,补贴5万
天津市雏鹰企业认定奖励,市科技局对连续12个月内年日均贷款余额不低于50万元的雏鹰企业,给予一次性市财政资金5万元奖励。需要天津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时间8年以内(但不含申报评价当年注册的企业,按截至上一年的12月31日计算)等。以下是华夏泰科(专业政策咨询、政策补贴申报)小编带来的天津市雏鹰企业认定奖励及申报条件,希望有所帮助。
(一)天津市雏鹰企业认定奖励
市科技局对连续12个月内年日均贷款余额不低于50万元的雏鹰企业,给予一次性市财政资金5万元奖励。
(二)天津市雏鹰企业申报标准
1.天津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时间8年以内(但不含申报评价当年注册的企业,按截至上一年的12月31日计算);
2.企业在申报当年及上一年未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企业上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万元;
4.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达到以下任一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1项(含)以上I类知识产权或2项(含)以上II类知识产权;
(2)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软件企业证书和软件产品证书;
(3)企业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优秀奖(含)以上名次,或获得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三等奖(含)以上名次,且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1项(含)以上知识产权;
(4)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或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5)企业获得过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
(6)企业拥有经认定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研发机构;
(7)企业参加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
(8)企业曾单笔获得一家投资机构的创业投资(以下简称单笔单家创业投资)100万元(含)以上;
(9)企业获得过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立项。
(三)天津市雏鹰企业认定评价指标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等以企业纳税数据为准。
2.企业职工总数为企业在职人员总数,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作为判定依据。
3.平均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强度指企业参与申报评价当年之前的若干年度研发经费之和占同期营业收入之和的百分比。
4.企业研发经费是指企业研发活动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具体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等部门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相关政策进行归集。
5.知识产权采用分类评价,其中: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按I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按II类评价。国家级水产新品种、Ⅲ类医疗器械注册、批准有效药物临床试验参照I类知识产权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