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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木头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纠纷问题

IT圈 admin 84浏览 0评论

2024年3月21日发(作者:镜冬卉)

樟木头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纠纷问题

原告XXX诉称:原告XX与被告宏裕公司签订了《樟木头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商铺选定

确认书》。该合同约定原告XXXXX向被告宏裕公司购买位于樟木头义乌小商品批发城二

层2101号铺位,合同总价款355000元。上述合同签订后,原告XXX向被告宏裕公司交

付了款项175000元,并签订了《樟木头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商铺有偿使用合同》。根据该

合同约定,总价款为355000元,使用期限共计四十年。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樟木头义乌

小商品批发城商铺有偿使用合同》属于商铺的买卖合同,双方之间成立了商品房预售合同

的法律关系。因该商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被告宏裕公司也未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等证明材料,根据《最高人XXXXX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双方签订的《樟木头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商铺选定确认书》、

《樟木头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商铺有偿使用合同》无效,原告XXX有权要求被告宏裕公司返

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要求被告宏裕公司赔偿利息损失以及律师鉴定费损失。原告XXXXX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一、确认双方签订的《樟木头义乌小

商品批发城商铺选定确认书》和《樟木头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商铺有偿使用合同》无效;二、

被告宏裕公司向原告XXX返还首付款175000元;三、被告宏裕公司赔偿原告XX的利息

损失(利息损失以175000元为本金,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3年9月

17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15年7月6日为18971元);四、被告宏裕公司

赔偿原告XX的律师鉴定费损失500元;五、由被告宏裕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原告举证

原告XXX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向本院提供了《樟木头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商铺选定确认

书》、收款收据作为证据。

被告观点

被告宏裕公司辩称:被告宏裕公司与原告XXX签订的《樟木头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商铺

选定确认书》和《樟木头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商铺有偿使用合同》都是有效的,请求法院驳

回原告XXX的诉讼请求。

被告宏裕公司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向本院提供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东莞市

民房住宅工程施工许可证》、场地使用证明、民事判决书、《樟木头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商

铺有偿使用合同》、《樟木头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商铺委托经营协议》作为证据。

2024年3月21日发(作者:镜冬卉)

樟木头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纠纷问题

原告XXX诉称:原告XX与被告宏裕公司签订了《樟木头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商铺选定

确认书》。该合同约定原告XXXXX向被告宏裕公司购买位于樟木头义乌小商品批发城二

层2101号铺位,合同总价款355000元。上述合同签订后,原告XXX向被告宏裕公司交

付了款项175000元,并签订了《樟木头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商铺有偿使用合同》。根据该

合同约定,总价款为355000元,使用期限共计四十年。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樟木头义乌

小商品批发城商铺有偿使用合同》属于商铺的买卖合同,双方之间成立了商品房预售合同

的法律关系。因该商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被告宏裕公司也未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等证明材料,根据《最高人XXXXX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双方签订的《樟木头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商铺选定确认书》、

《樟木头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商铺有偿使用合同》无效,原告XXX有权要求被告宏裕公司返

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要求被告宏裕公司赔偿利息损失以及律师鉴定费损失。原告XXXXX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一、确认双方签订的《樟木头义乌小

商品批发城商铺选定确认书》和《樟木头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商铺有偿使用合同》无效;二、

被告宏裕公司向原告XXX返还首付款175000元;三、被告宏裕公司赔偿原告XX的利息

损失(利息损失以175000元为本金,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3年9月

17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15年7月6日为18971元);四、被告宏裕公司

赔偿原告XX的律师鉴定费损失500元;五、由被告宏裕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原告举证

原告XXX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向本院提供了《樟木头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商铺选定确认

书》、收款收据作为证据。

被告观点

被告宏裕公司辩称:被告宏裕公司与原告XXX签订的《樟木头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商铺

选定确认书》和《樟木头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商铺有偿使用合同》都是有效的,请求法院驳

回原告XXX的诉讼请求。

被告宏裕公司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向本院提供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东莞市

民房住宅工程施工许可证》、场地使用证明、民事判决书、《樟木头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商

铺有偿使用合同》、《樟木头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商铺委托经营协议》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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