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3日发(作者:是元冬)
GBZ/T 229.1-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T 229.1-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1部分:生产
性粉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0年3月10日发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部分。
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按部分发布,目前计划出版以下几个部分:
——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第2部分:化学物;
——第3部分:高温;
——第4部分:噪声。
本部分是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的第1部分,是GBZ 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中粉尘接触限值的配套文件。
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起草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
与中毒控制所、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十堰市东风职业病防治所、山西焦煤西山煤电集
团公司职工总医院、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卫红、李涛、张敏、史廷明、祁成、邢景才、杜燮祎、徐伯洪、周志
俊、刘跃伟、王海椒。
1 范围编辑本段回目录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生产性粉尘
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生产性粉尘作业的分级及其管理原则。
本部分适用于各类存在生产性粉尘作业的分级管理。
本部分不适用于放射性粉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编辑本段回目录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
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 189.10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10部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GBZ/T 192.1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
GBZ/T 192.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
GBZ/T 192.4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GBZ/T 192.5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5部分:石棉纤维浓度
3 术语和定义编辑本段回目录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产性粉尘 industrial dust
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粉尘。按粉尘的性质分为:无机粉尘(inorganic dust.含矿物性粉
尘、金属性粉尘、人工合成的无机粉尘);有机粉尘(organic dust,含动物性粉尘、植
物性粉尘、人工合成的有机粉尘);混合性粉尘(mixed dust,混合存在的各类粉尘)。
3.2
生产性粉尘作业occupational exposure to industrial dust at workplace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到生产性粉尘的作业。
3.3
游离二氧化硅( Si02)含量content of free SiO2
生产性粉尘中结晶型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
3.4
职业接触比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ratio
工作场所劳动者接触某种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实际测量值与相应职业接触限值的比值。
3.5
呼吸性粉尘respirable dust
可达到肺泡区(无纤毛呼吸性细支气管、肺泡管、肺泡囊)的粉尘。亦即用呼吸性粉尘采样
器,按标准测定方法,从空气中采集的粉尘。
2024年4月23日发(作者:是元冬)
GBZ/T 229.1-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T 229.1-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1部分:生产
性粉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0年3月10日发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部分。
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按部分发布,目前计划出版以下几个部分:
——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第2部分:化学物;
——第3部分:高温;
——第4部分:噪声。
本部分是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的第1部分,是GBZ 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中粉尘接触限值的配套文件。
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起草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
与中毒控制所、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十堰市东风职业病防治所、山西焦煤西山煤电集
团公司职工总医院、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卫红、李涛、张敏、史廷明、祁成、邢景才、杜燮祎、徐伯洪、周志
俊、刘跃伟、王海椒。
1 范围编辑本段回目录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生产性粉尘
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生产性粉尘作业的分级及其管理原则。
本部分适用于各类存在生产性粉尘作业的分级管理。
本部分不适用于放射性粉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编辑本段回目录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
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 189.10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10部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GBZ/T 192.1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
GBZ/T 192.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
GBZ/T 192.4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GBZ/T 192.5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5部分:石棉纤维浓度
3 术语和定义编辑本段回目录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产性粉尘 industrial dust
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粉尘。按粉尘的性质分为:无机粉尘(inorganic dust.含矿物性粉
尘、金属性粉尘、人工合成的无机粉尘);有机粉尘(organic dust,含动物性粉尘、植
物性粉尘、人工合成的有机粉尘);混合性粉尘(mixed dust,混合存在的各类粉尘)。
3.2
生产性粉尘作业occupational exposure to industrial dust at workplace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到生产性粉尘的作业。
3.3
游离二氧化硅( Si02)含量content of free SiO2
生产性粉尘中结晶型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
3.4
职业接触比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ratio
工作场所劳动者接触某种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实际测量值与相应职业接触限值的比值。
3.5
呼吸性粉尘respirable dust
可达到肺泡区(无纤毛呼吸性细支气管、肺泡管、肺泡囊)的粉尘。亦即用呼吸性粉尘采样
器,按标准测定方法,从空气中采集的粉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