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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设备采购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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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6日发(作者:霜含玉)

计算机设备采购和管理制度

(编号ITZAI2018-00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规范计算机设备采购和管理行为,合理利用公司计算机设备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第 二 条

第 三 条

第 四 条

第 五 条

第 六 条

第 七 条

和降低管理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主要是明确公司计算机设备采购和管理的权限和职责,提出具体采购和

管理要求,各部门遵循计算机设备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原则,共同维护

和管理公司的计算机设备。

信息部负责制定、修正和解释本管理制度,以及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制度的应用范围为XX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总 述

计算机设备按以下规定进行分类定义,对于存在疑问或无法确定分类,由异议人提

起,信息部设备管理员负责分类界定:

(1) 固定资产类:使用时间超过一年、单位价格1000元以上的设备。包括:笔记

本电脑、台式电脑主机、显示器、平板电脑等。

(2) 低值易耗类: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格1000以下、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类

的设备。包括:移动硬盘、U盘、激光笔、扫码枪等。

(3) 耗材类:使用年限在一年内、单位价格200元以内、设备回收后无继续使用价

值的设备。包括:硒鼓、墨盒、鼠标、键盘等。

计算机设备管理职责和人员要求:计算机设备统一由信息部负责采购和管理,非总

部单位的计算机设备统一由各单位的设备管理员负责采购和管理。

第三章 设备管理

申请和采购管理

(一)计算机设备申请严格实行“谁使用、谁申请”原则,信息部负责设备申请审

核工作,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采购管理工作。其中设备申请提起规定如下:

有OA账号员工:由本人提交申请流程;

无OA账号员工:由行政提交申请流程;

第 1 页 共 6 页

公共使用或非内部员工申请的设备:由所需要使用设备的部门指定人员申请,

并作为设备使用负责人,负责设备管理工作。

(二)存在以下行为则允许进行设备申请,申请人对申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信息

部对申请内容的必要性负责,并有权对申请的内容做出修改或拒绝申请:

(1) 新员工入职

(2) 现有的设备损坏

(3) 当前设备已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4) 无可用的设备

(5) 其他可允许申请的情况

第 八 条 设备申请流程规定:

(1) 固定资产类、低值易耗品的IT类设备使用,使用人必须在发起申请流程,流

程审核归档后方可采购。

(2) 耗材类采购,直接由设备管理员提起申请,其上级审核通过后方可采购。

第 九 条 设备申请存在以下情况,可以走快速审批流程:

(1) 新员工入职,设备管理员可按标准直接配置。

(2) 老员工申请电脑置换,信息部经理审批通过后,设备管理员可按标准直接配置。

(3) 申请的设备无需采购的或采购单位价格5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则由信息部

经理审批通过后,即可按设备领用规定进行领用。

第 十 条 设备采购管理必须要按以下规定执行:

(1) 设备申请审核通过后,设备管理员需要在 2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采购。

(2) 信息部原则上备用的电脑不多于5台。

(3) 电脑类设备新采购,《电脑采购配置标准》中规定执行;但高于或过低于该标

准的,需要在申请流程中特别说明,经公司总裁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 设备领用管理

第 十一 条 设备领用由使用人提起领用申请,设备管理员负责领用工作。

第 十二 条 设备领用责任制度:

(1) 固定资产类和低值易耗品类设备严格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制度;

(2) 耗材类设备严格实行“谁使用、谁登记” 的管理制度。

第 十三 条 设备领用管理操作:

(1) 固定资产类、低值易耗品类设备必须要申请且审核通过后方可领用,耗材类设

备无需申请可直接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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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6日发(作者:霜含玉)

计算机设备采购和管理制度

(编号ITZAI201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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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规范计算机设备采购和管理行为,合理利用公司计算机设备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第 二 条

第 三 条

第 四 条

第 五 条

第 六 条

第 七 条

和降低管理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主要是明确公司计算机设备采购和管理的权限和职责,提出具体采购和

管理要求,各部门遵循计算机设备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原则,共同维护

和管理公司的计算机设备。

信息部负责制定、修正和解释本管理制度,以及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制度的应用范围为XX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总 述

计算机设备按以下规定进行分类定义,对于存在疑问或无法确定分类,由异议人提

起,信息部设备管理员负责分类界定:

(1) 固定资产类:使用时间超过一年、单位价格1000元以上的设备。包括:笔记

本电脑、台式电脑主机、显示器、平板电脑等。

(2) 低值易耗类: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格1000以下、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类

的设备。包括:移动硬盘、U盘、激光笔、扫码枪等。

(3) 耗材类:使用年限在一年内、单位价格200元以内、设备回收后无继续使用价

值的设备。包括:硒鼓、墨盒、鼠标、键盘等。

计算机设备管理职责和人员要求:计算机设备统一由信息部负责采购和管理,非总

部单位的计算机设备统一由各单位的设备管理员负责采购和管理。

第三章 设备管理

申请和采购管理

(一)计算机设备申请严格实行“谁使用、谁申请”原则,信息部负责设备申请审

核工作,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采购管理工作。其中设备申请提起规定如下:

有OA账号员工:由本人提交申请流程;

无OA账号员工:由行政提交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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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使用或非内部员工申请的设备:由所需要使用设备的部门指定人员申请,

并作为设备使用负责人,负责设备管理工作。

(二)存在以下行为则允许进行设备申请,申请人对申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信息

部对申请内容的必要性负责,并有权对申请的内容做出修改或拒绝申请:

(1) 新员工入职

(2) 现有的设备损坏

(3) 当前设备已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4) 无可用的设备

(5) 其他可允许申请的情况

第 八 条 设备申请流程规定:

(1) 固定资产类、低值易耗品的IT类设备使用,使用人必须在发起申请流程,流

程审核归档后方可采购。

(2) 耗材类采购,直接由设备管理员提起申请,其上级审核通过后方可采购。

第 九 条 设备申请存在以下情况,可以走快速审批流程:

(1) 新员工入职,设备管理员可按标准直接配置。

(2) 老员工申请电脑置换,信息部经理审批通过后,设备管理员可按标准直接配置。

(3) 申请的设备无需采购的或采购单位价格5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则由信息部

经理审批通过后,即可按设备领用规定进行领用。

第 十 条 设备采购管理必须要按以下规定执行:

(1) 设备申请审核通过后,设备管理员需要在 2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采购。

(2) 信息部原则上备用的电脑不多于5台。

(3) 电脑类设备新采购,《电脑采购配置标准》中规定执行;但高于或过低于该标

准的,需要在申请流程中特别说明,经公司总裁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 设备领用管理

第 十一 条 设备领用由使用人提起领用申请,设备管理员负责领用工作。

第 十二 条 设备领用责任制度:

(1) 固定资产类和低值易耗品类设备严格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制度;

(2) 耗材类设备严格实行“谁使用、谁登记” 的管理制度。

第 十三 条 设备领用管理操作:

(1) 固定资产类、低值易耗品类设备必须要申请且审核通过后方可领用,耗材类设

备无需申请可直接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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